基金经理:Jeffrey Roskell 何世宁 Ruben Lienhard
单位净值:10.7200 | 净值增长率:0.56% | 累计净值:10.7200 | 截止日期:2023/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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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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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摩根亚洲股息基金 | ||
基金简称 | 摩根亚洲股息美元累计 | 基金代码 | 968046 |
成立日期 | 2019/3/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 (--)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Jeffrey Roskell 何世宁 Ruben Lienhard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通过主要投资于亚太区(日本除外)内的、投资管理人预期会派发股息的公司的股票,以提供收益及长期资本增长。 | ||
基金比较基准 | MSCI综合亚太(不包括日本)净回报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以辅助投资方式投资于在亚太区(日本除外)注册或投资方向为亚太区(日本除外)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本基金亦可出于投资目的而投资于香港证监会不时允许的衍生工具,例如期权、认股权证及期货,并在管理人及投资管理人认为合适的有限情况下(例如为现金管理目的),在其投资组合内持有大量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本基金将有限度地投资于以人民币计价的相关投资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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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管理人可酌情决定修改收益分配政策,但须获得香港证监会事先批准,并且须给予投资者一个月的事先通知。 1.累计类份额类别 就在内地销售的累计类份额类别(即摩根亚洲股息-PRC人民币对冲份额(累计)、摩根亚洲股息-PRC美元份额(累计)及摩根亚洲股息-PRC人民币份额(累计))而言,通常不会支付分配。所有收益将累积并再投资于本基金的相关类别。 2.每月派息类份额类别 就在内地销售的每月派息的份额类别(即摩根亚洲股息-PRC人民币对冲份额(每月派息)、摩根亚洲股息-PRC美元份额(每月派息)及摩根亚洲股息-PRC人民币份额(每月派息))而言,管理人拟在扣除该等份额类别分别应占的开支后,将此等份额类别在每一会计期间分别应占的收益的最少85%,分别分配给相关份额类别的投资者。 管理人拟按月或/及管理人获受托人事先批准及向内地投资者发出一个月的事先通知的其他时间作出收益分配。管理人预期能够从本基金的投资产生的收益中支付收益分配,但倘若该收益不足以支付所宣布的收益分配,管理人可酌情决定从资本中支付该等收益分配。 请同时参阅本基金基金说明书第二章第A节中“风险”一节之“从资本拨款作出收益分配之风险”内的风险因素。 如内地投资者在最后附带分配交易日下午3时整(北京时间)前提交有关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则内地投资者将有权就该份额获得分配。 就每月派息类份额类别而言,内地投资者将以现金形式取得分配。 现金分配款项通常将通过内地销售机构以内地销售机构和内地投资者指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内地投资者可能因收取分配付款而须缴付银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