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招商资管睿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C |
基金代码 |
881011 |
| 成立日期 |
2024/12/30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89 (2026/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89 (2026/3/31) |
| 基金规模(亿元) |
0.46 (2026/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姚彦如 陈亚芳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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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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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类资产及现金管理类工具,在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一级市场买入股票,也不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因持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所得的股票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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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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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