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吴昊
单位净值:0.8833 | 净值增长率:-0.71%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71% | 累计净值:2.7837 | 截止日期:2024/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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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5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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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A | 基金代码 | 550001 |
成立日期 | 2006/4/2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5.44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5.44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吴昊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在有效配置资产的基础上,精选投资标的,追求在稳定分红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2.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7.5% | ||
投资范围 |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其中股票部分重点投资治理结构完善、基本面和成长性好的公司股票,并优先选择持续分红、股息收益率较高的公司股票。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债券。 | ||
风险收益特征 | 作为一支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中线(股票62.5%,债券32.5%),确立了本基金在平衡型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定位,因此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同时,通过严谨的研究和稳健的操作,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可能导致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 (1)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2)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3)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4)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该类基金份额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7、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不保证每季度都能实现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每年均不超过4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下一季度开始分红结算; 8、各类基金份额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投资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最迟应于变更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