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黄栋
| 单位净值:1.0341 | 净值增长率:-1.22%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22% | 累计净值:1.0608 | 截止日期:2026/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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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 最新规模:0.57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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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ETF | 基金代码 | 530880 |
| 成立日期 | 2024/10/30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53 (2025/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53 (2025/12/31) |
| 基金规模(亿元) | 0.57 (2025/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5年1季)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黄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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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比较基准 | 上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收益率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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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 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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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并确定每次基金收益分配的标 准、数额等,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1)基金管理人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即收益评价日)对基金相对标的 指数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一次评估,当超额收益率达到 0.01%以上或者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01元(含)时,本 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且收益分配基准日与收益评价日为同一天,其中,超 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在收益评价日,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工作日基 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 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工作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 基金管理人将以此计算截至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 数同期增长率的差额。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 日重新计算上述指标。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 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 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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