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张子乔
单位净值:0.6606 | 净值增长率:-1.65%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65% | 累计净值:2.6384 | 截止日期:2024/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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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39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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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 | 基金代码 | 519993 |
成立日期 | 2006/11/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625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625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2.39 (2024/6/30) | 选股风格 | 中盘—混合型(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子乔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股票按照价值型与成长型进行风格划分,通过对证券市场未来走势的综合研判灵活配置两类风格的股票,从而在风险适度分散并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超越比较基准,获得长期增值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含新股配售与增发)、存托凭证、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包括所有在交易所上市的A股;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各种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同业存款以及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债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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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80%。若年度分红12次后,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8、本基金根据基金净值的表现采用程序化的收益分配机制: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的启动条件是基金净值相对于面值累计涨幅超过10%且每份基金份额的可分配收益不低于0.01元。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满足上述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分红方案。 (2)本基金进行日常收益分配的启动条件是基金净值相对于前次基金分红后净值的累计涨幅超过10%且每份基金份额的可分配收益不低于0.01元,同时距离基金前次分红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一旦条件满足,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满足上述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提出分红方案。 9、若基金份额净值相对于面值或者前次基金分红后净值的累积涨幅未超过10%,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1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最迟应于变更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