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9067 | 净值增长率:1.75% | 累计净值:0.9067 | 截止日期:2023/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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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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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大中华混合(QDII) | 基金代码 | 519602 |
成立日期 | 2011/1/2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07 (2023/6/27)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07 (2023/6/27) |
基金规模(亿元) | 0.1 (2023/6/27)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在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公司的优质股票,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存托凭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权益类证券和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以全球除内地股票市场以外的具有“大中华概念”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大中华概念”的股票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上市公司注册在大中华区域(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2)上市公司中最少百分之三十股权(占总股本)由大中华区域的股东持有;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至少百分之五十之营业额来自大中华区域。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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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者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设置为相同的分红方式,亦可设置为不同的分红方式,即同一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