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方昆明
| 单位净值:1.1830 | 净值增长率:-0.25%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25% | 累计净值:1.2060 | 截止日期:2026/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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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规模:1.06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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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519225 |
| 成立日期 | 2016/9/29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899 (2026/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899 (2026/6/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1.06 (2026/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方昆明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3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1-5年债券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申购,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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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其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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