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蔡春红
单位净值:2.4033 | 净值增长率:-6.48% } else {?> | 净值增长率:-6.48% | 累计净值:2.4033 | 截止日期:2024/10/9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11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 | 基金代码 | 519093 |
成立日期 | 2010/2/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462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462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1.11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蔡春红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结合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景气度分析,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并适度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具有稳定价值性和高质量成长性的钻石品质类的优质上市公司。 | ||
基金比较基准 |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