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罗文杰
单位净值:2.3113 | 净值增长率:-2.28% } else {?> | 净值增长率:-2.28% | 累计净值:1.2221 | 截止日期:2024/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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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8.97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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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恒生指数ETF | 基金代码 | 513600 |
成立日期 | 2014/12/2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8.208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8.208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18.97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罗文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恒生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港股通股票中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公募基金、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含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还可以投资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未来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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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5、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修改或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