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净值:11.5781 | 净值增长率:-1.5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50% | 累计净值:1.1578 | 截止日期:2026/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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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规模:106.92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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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ETF | 基金代码 | 511180 |
| 成立日期 | 2020/7/13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9.235 (2026/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9.235 (2026/6/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106.92 (2026/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陈轶平 唐灵儿 陶斐然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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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分层抽样策略,跟踪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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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0.05%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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