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潘明
单位净值:0.7484 | 净值增长率:-3.7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3.74% | 累计净值:0.7484 | 截止日期:2024/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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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69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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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联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科创混合(LOF) | 基金代码 | 501096 |
成立日期 | 2020/3/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589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589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2.69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潘明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1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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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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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 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