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吴敌
| 单位净值:1.3270 | 净值增长率:0.30% | 累计净值:1.8280 | 截止日期:2026/7/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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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规模:20.29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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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 | 基金代码 | 270029 |
| 成立日期 | 2012/3/13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5.291 (2026/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5.291 (2026/3/31) |
| 基金规模(亿元) | 20.29 (2026/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吴敌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1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和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还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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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可以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在同一销售机构只能选择一种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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