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1020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1.2036 | 截止日期:2018/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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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08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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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德邦德信中高企债指数(LOF)A | 基金代码 | 167701 |
成立日期 | 2017/4/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74 (2018/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74 (2018/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08 (2018/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优选指数成份券、备选成分券及样本外债券,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1-7年中高收益企债指数×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以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取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