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7244 | 净值增长率:-0.48%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48% | 累计净值:0.7244 | 截止日期:2017/6/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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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5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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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工银瑞信国际原油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工银国际原油(QDII-LOF-FOF) | 基金代码 | 164815 |
成立日期 | 2013/5/2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01 (2017/6/19)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01 (2017/6/19) |
基金规模(亿元) | 0.15 (2017/6/19)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境外市场原油基金和原油相关商品类基金(包括ETF),力争为投资者实现对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的有效跟踪。 | ||
基金比较基准 | Brent原油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汇率调整后)×45%+WTI原油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汇率调整后)×4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为对冲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利率期权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原油基金和原油相关商品类基金(包括ETF),力争实现对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势的有效跟踪。因此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以其申购时的币种计价,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申购币种相同。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某一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则某一币种的份额相应的以该币种进行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基金收益分配后的每一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不能低于其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对于外币申购的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