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2.2420 | 净值增长率:-0.4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40% | 累计净值:2.2420 | 截止日期:2023/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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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3.26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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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华宝美国消费股票(QDII-LOF)A | 基金代码 | 162415 |
成立日期 | 2016/3/1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453 (2023/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453 (2023/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3.26 (2023/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周晶 杨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 | ||
基金比较基准 |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回购、证券借贷、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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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某一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 则A类美元份额以美元进行现金分红,各类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进行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场内A类人民币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各类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对于A类美元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 存在收益分配后A类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