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向霈
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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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0451 | 净值增长率:-0.2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20% | 累计净值:1.8848 | 截止日期:2024/9/30 | ||
最新规模:11.23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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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LOF)A | 基金代码 | 161713 |
成立日期 | 2010/6/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0.742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0.742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11.23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向霈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封闭债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品种,合理安排组合期限结构,在追求长期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回购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还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因投资可分离债券所形成的权证等资产。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投资级别以上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信用债券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转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则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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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适合具有中等风险承受能力、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投资者。 | ||
收益分配原则 | 1、 封闭期间,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基金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至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70%。并且,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