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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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3356 | 净值增长率:0.05% | 累计净值:1.5181 | 截止日期:2024/3/28 | ||
最新规模:0.08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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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融通通福债券(LOF)C | 基金代码 | 161627 |
成立日期 | 2016/12/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57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57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08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樊鑫 李冠頔 | 运作方式 | 分级子基金 |
基金类型 | 分级-固收 | 二级分类 | 分级-稳健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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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 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 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