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PAN LINGDAN
单位净值:1.2580 | 净值增长率:1.33% | 累计净值:1.2580 | 截止日期:2024/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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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5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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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原油(QDII-LOF-FOF)A(人民币份额) | 基金代码 | 161129 |
成立日期 | 2016/12/1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417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417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52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PAN LINGDAN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力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相当。 | ||
基金比较基准 | 标普高盛原油商品指数(S&P GSCI Crude Oil Index ER)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股权、固定收益、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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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力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相当,理论上其具有与业绩比较基准相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历史上原油价格波幅较大,波动周期较长,预期收益可能长期超过或低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因此本基金是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较高的基金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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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场外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4、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分配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等外币基金份额现金分红币种为其相应币种;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净值;美元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美元估值汇率折算后的美元金额,计算结果以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