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陈亘斯
最新价:-(-) | 涨跌幅:- | 涨跌额:- | 成交量:- | 折溢价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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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净值:1.2820 | 净值增长率:-0.39%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39% | 累计净值:1.5240 | 截止日期:2024/9/12 | ||
最新规模:0.67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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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LOF) | 基金代码 | 160806 |
成立日期 | 2009/5/1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19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19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67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亘斯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 |
基金类型 | 封闭-权益 | 二级分类 | 创新封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实现对中证800指数的有效跟踪。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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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抽样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 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包括同庆A 份额、同庆B 份额和长盛同庆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级运作期到期后,按照本基金所约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单独计算出同庆A 份额与同庆B 份额各自的份额参考净值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上市开放式(LOF)基金份额实现应得收益。 2.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 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0%; (4)场外申购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但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场内申购和上市交易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