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2720 | 净值增长率:-0.63%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63% | 累计净值:1.2920 | 截止日期:2020/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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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3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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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金砖四国指数(QDII) | 基金代码 | 160121 |
成立日期 | 2010/12/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54 (2020/9/18)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54 (2020/9/18) |
基金规模(亿元) | 0.32 (2020/9/18)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 ||
基金比较基准 | 人民币计价的金砖四国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的金砖四国指数的成份股(包括股票和/或存托凭证,下同)、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其中金砖四国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ETF基金、权证、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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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综合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