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李严
单位净值:1.1316 | 净值增长率:-0.53%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53% | 累计净值:1.1316 | 截止日期:2024/4/18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5.06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平安创业板ETF | 基金代码 | 159964 |
成立日期 | 2019/3/1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4.475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4.475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5.06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严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资产、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以及参与转融通等相关业务,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创业板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如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合并,将按经拆分、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来计算相应基金份额的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或拆分、合并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