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9849 | 净值增长率:-1.4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40% | 累计净值:0.9849 | 截止日期:2024/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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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7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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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ETF | 基金代码 | 159685 |
成立日期 | 2023/3/1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74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74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27 (2024/9/30)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4年3季)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超 张戈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增强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被动投资基础上,通过量化策略进行组合投资,并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的计算方法如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拆分或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经拆分或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拆分或合并,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经拆分或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