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9486 | 净值增长率:0.40% | 累计净值:0.9496 | 截止日期:2025/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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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8.97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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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嘉实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中证A500ETF | 基金代码 | 159351 |
成立日期 | 2024/9/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0.001 (2024/9/2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0.001 (2024/9/20) |
基金规模(亿元) | 18.97 (2024/9/2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珈吟 张超梁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科创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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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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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5、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超额收益率; 当超额收益率大于0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的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15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当超额收益率小于或等于0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