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稳健 |
基金代码 |
150053 |
成立日期 |
2011/1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2019/11/4)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2019/11/4)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19/11/4)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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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方式 |
分级子基金 |
基金类型 |
分级-固收 |
二级分类 |
分级-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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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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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500指数,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并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误差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基金比较基准 |
95%×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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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分股、新股、固定收益产品、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5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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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泰达稳健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泰达进取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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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泰达中证500份额、泰达稳健份额和泰达进取份额)将不进行收益分配。在每个会计年度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泰达中证500份额和泰达稳健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后,如果出现新增份额的情形,投资者可通过卖出或赎回折算后新增份额的方式获取投资回报,但是,投资者通过变现折算后的新增份额以获取投资回报的方式并不等同于基金收益分配,投资者不仅须承担相应的交易成本,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卖出或赎回的价格波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