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杨涛
单位净值:0.4950 | 净值增长率:-1.0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00% | 累计净值:0.4950 | 截止日期:2024/9/27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51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 | 基金代码 | 050020 |
成立日期 | 2011/4/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021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021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51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涛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其他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进行全球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于通胀(通缩)相关的各类资产,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资产提供通胀(通缩)保护,同时力争获取较高的超额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标普高盛贵金属类总收益指数×20%+标普高盛农产品总收益指数×30%+标普高盛能源类总收益指数×20%+巴克莱美国通胀保护债券指数×3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境外相关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范围具体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范围为抗通胀相关主题的资产。本基金所指的抗通胀相关主题的资产包括抗通胀主题相关的基金和其他资产。抗通胀相关主题的其他资产主要指通胀挂钩债券和通胀相关的权益类资产等。本基金的收益和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