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王春
单位净值:6.1719 | 净值增长率:0.45% | 累计净值:6.7919 | 截止日期:2023/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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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2.05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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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宏利混合A | 基金代码 | 040005 |
成立日期 | 2006/9/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573 (2023/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573 (2023/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22.05 (2023/6/30)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3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春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持续获取价格回归价值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以及分红所带来的红利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同业存款利率×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的目标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 90%;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最高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 95%,最低比 例不得小于基金净资产的 60%;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投资于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基金份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