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兴合产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兴合产业优选混合发起式C |
基金代码 |
026891 |
| 成立日期 |
2026/3/25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412 (2026/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412 (2026/6/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1.43 (2026/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梁辰星 侯吉冉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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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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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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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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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在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