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陈文扬
| 单位净值:1.0144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1.0144 | 截止日期:202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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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 最新规模:0.99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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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东方红欣恒稳健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欣恒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FOF)A | 基金代码 | 025909 |
| 成立日期 | 2025/11/21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972 (2026/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972 (2026/6/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99 (2026/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陈文扬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5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稳健的投资风格进行长期资产配置,通过构建与收益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基金组合,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 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公募REITs、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 基金和黄金ETF)和香港互认基金,下同)、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 证(含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和交易型开 放式基金(以下分别简称“港股通股票”、“港股通ETF”)、债券(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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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 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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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 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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