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田宏伟
| 单位净值:1.0950 | 净值增长率:-0.1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10% | 累计净值:1.0950 | 截止日期:2026/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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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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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中泰福瑞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 基金简称 | 中泰福瑞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 基金代码 | 023717 |
| 成立日期 | 2025/3/26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2 (2026/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2 (2026/6/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6/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田宏伟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4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和精选优质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在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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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 资。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计算,基金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Y类基金份额提供定期分红等 收益分配方式,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 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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