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田大伟
| 单位净值:1.0759 | 净值增长率:-0.55%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55% | 累计净值:1.0759 | 截止日期:2025/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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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 最新规模:1.25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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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兴证全球中证沪港深500指数增强A | 基金代码 | 023201 |
| 成立日期 | 2025/7/23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161 (2025/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161 (2025/9/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1.25 (2025/9/30) | 选股风格 | 大盘—(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田大伟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增强指数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8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中证沪港深5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 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对增强,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 期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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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沪港深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沪港深500指数的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非指数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 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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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 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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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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