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乔亮
单位净值:1.2581 | 净值增长率:-1.26%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26% | 累计净值:1.2581 | 截止日期:2025/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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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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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Y | 基金代码 | 022917 |
成立日期 | 2024/12/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乔亮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增强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采取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在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基础上,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5%的基础上,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