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净值:1.0424 | 净值增长率:-0.02%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2% | 累计净值:1.0424 | 截止日期:2026/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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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规模:0.16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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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东海鑫兴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东海鑫兴30天持有债券A | 基金代码 | 021824 |
| 成立日期 | 2024/9/11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57 (2026/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57 (2026/3/31) |
| 基金规模(亿元) | 0.16 (2026/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邢烨 张浩硕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4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 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 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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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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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 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 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与该原份额的最短 持有期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 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两种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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