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魏军
| 单位净值:1.0108 | 净值增长率:0.82% | 累计净值:1.0446 | 截止日期:2026/7/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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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 最新规模:1.94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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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泰康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 基金简称 | 泰康红利低波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21415 |
| 成立日期 | 2025/1/17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924 (2026/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924 (2026/3/31) |
| 基金规模(亿元) | 1.94 (2026/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魏军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9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 踪误差的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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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资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 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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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与收 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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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管理人可每季度对本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超额收益率计算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当收益评价日核定的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季度进行1次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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