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2182 | 净值增长率:1.05% | 累计净值:1.2182 | 截止日期:2024/1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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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99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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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联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联中证500指数增强A | 基金代码 | 021051 |
成立日期 | 2024/8/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631 (2024/8/13)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631 (2024/8/13) |
基金规模(亿元) | 1.99 (2024/8/13)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薪羽 王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增强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结合量化及 基本面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 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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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 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 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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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 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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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 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 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 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 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