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汇丰晋信慧鑫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慧鑫6个月持有期债券C |
基金代码 |
019674 |
成立日期 |
2024/4/1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076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076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3.11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吴刘 刘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二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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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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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强调资产配置的均衡,分散风险。严格管理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把握相对确定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机会。在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主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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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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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