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刘杰
单位净值:0.8806 | 净值增长率:-3.1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3.14% | 累计净值:0.8806 | 截止日期:2024/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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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9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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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广发中证香港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广发中证香港创新药ETF发起式联接(QDII)A | 基金代码 | 019670 |
成立日期 | 2023/10/3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32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32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29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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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比较基准 | 人民币计价的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目标ETF(广发中证香港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标的指数(中证香港创新药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内地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投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此处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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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