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1955 | 净值增长率:5.42% | 累计净值:1.1955 | 截止日期:2024/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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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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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19592 |
成立日期 | 2023/12/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80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80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1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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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及嘉实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