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A |
基金代码 |
019247 |
成立日期 |
2023/1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79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79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09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郑科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配置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5%(经汇率估值调整)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同一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