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过蓓蓓
单位净值:1.3339 | 净值增长率:-0.28%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28% | 累计净值:1.3339 | 截止日期:2024/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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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1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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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美元现汇 | 基金代码 | 018968 |
成立日期 | 2023/8/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4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4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01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过蓓蓓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此外,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以下金融产品或工具: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本基金为对冲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境外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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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汇添富纳斯达克100ETF的联接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通过投资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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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