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王祥
单位净值:0.1187 | 净值增长率:-0.92%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92% | 累计净值:0.1187 | 截止日期:2024/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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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3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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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博时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博时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指数发起(QDII)A美元现汇 | 基金代码 | 018852 |
成立日期 | 2023/9/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54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54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03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祥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 ||
基金比较基准 | 经汇率调整的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市场和境内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其中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依法发行上市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包括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等),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未来如果证券投资基金成为互联互通机制标的,则本基金可直接参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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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相同币种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申购币种相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按除权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相应的美元金额;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