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王登元
单位净值:0.9839 | 净值增长率:0.22% | 累计净值:0.9839 | 截止日期:2024/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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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7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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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富国智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富国智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 基金代码 | 018319 |
成立日期 | 2023/6/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710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710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7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登元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8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不包括除股票型 ETF 以外的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 ETF)、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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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即原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相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