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张晓龙
| 单位净值:1.1601 | 净值增长率:0.07% | 累计净值:1.1868 | 截止日期:2026/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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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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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 基金简称 |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Y | 基金代码 | 018162 |
| 成立日期 | 2023/3/27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2 (2025/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2 (2025/12/31) |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5/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张晓龙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3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但基金中基金除外)、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 |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每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次 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每份基 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A类、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采取红利再投资形 式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转成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 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4、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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