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王宠
单位净值:0.5673 | 净值增长率:-1.18%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18% | 累计净值:0.5673 | 截止日期:2024/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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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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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鑫元消费甄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鑫元消费甄选混合发起C | 基金代码 | 017468 |
成立日期 | 2023/3/2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6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6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4/6/30)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宠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行业相关证券,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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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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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