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刘斌
单位净值:1.0433 | 净值增长率:-2.7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2.74% | 累计净值:1.0433 | 截止日期:2024/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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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81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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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嘉实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上证科创板50指数增强发起式A | 基金代码 | 017188 |
成立日期 | 2022/12/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775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775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81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斌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增强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作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采取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求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的基础上,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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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