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雷志勇
单位净值:1.2485 | 净值增长率:-5.0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5.04% | 累计净值:1.2485 | 截止日期:2024/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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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7.21亿元 | 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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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摩根士丹利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大摩数字经济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7103 |
成立日期 | 2023/3/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5.771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5.771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7.21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混合型(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雷志勇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关注数字经济的投资机会,精选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8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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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