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蒋华安
单位净值:0.8767 | 净值增长率:-0.34%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34% | 累计净值:0.8767 | 截止日期:2023/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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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75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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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工银瑞信安裕积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工银安裕积极一年持有混合(FOF)C | 基金代码 | 016147 |
成立日期 | 2022/8/3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851 (2023/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851 (2023/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75 (2023/6/30)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3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蒋华安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进一步分散投资风险的要求下,本基金通过积极配置各类型资产,以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并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南华商品指数收益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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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按照新的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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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将合并至参与分红的份额中,其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如有多笔份额明细参与分红,则红利再投资份额按比例分摊至各笔明细;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