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中欧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发起(QDII)C |
基金代码 |
015885 |
| 成立日期 |
2022/10/28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655 (2026/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655 (2026/6/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97 (2026/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 基金管理人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张聪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股混合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8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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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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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港股数字经济主题的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恒生科技指数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约类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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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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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其中,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美元;不同类别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净值;3、对于人民币基金份额而言,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基金份额面值;而对于美元基金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收益分配后美元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对应的美元基金份额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