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赵宗庭
单位净值:1.4736 | 净值增长率:0.25% | 累计净值:1.4736 | 截止日期:2024/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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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9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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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 ||
基金简称 | 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C | 基金代码 | 015300 |
成立日期 | 2022/4/1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608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608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9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赵宗庭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对目标 ETF 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 ||
基金比较基准 |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内外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境外交易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间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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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美元认购/申购份额的红利再投资按所对应的美元折算净值为基准计算。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