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高莺
单位净值:1.0407 | 累计净值:1.0407 | 截止日期:2024/1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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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0.44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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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债券(FOF)A | 基金代码 | 015168 |
成立日期 | 2022/5/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0.035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0.035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10.44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高莺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固定收益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动精选基金品种,并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控制基金下行风险,力争追求基金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香港互认基金、QDII 基金、商品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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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 投资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