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9084 | 净值增长率:-0.12%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12% | 累计净值:0.9084 | 截止日期:2025/4/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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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2.04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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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国寿安保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A | 基金代码 | 013510 |
成立日期 | 2022/5/1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251 (2025/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251 (2025/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04 (2025/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志雄 龙南质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力争通过科学合理的大类资产配置与专业深入的基金品种选择,实现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健增长。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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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